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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解释了血友病婚姻的无效性,但表示只有在法院判决后才能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5-21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 一、无效婚姻的条件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果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当事人可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您好,建议拿着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撤销手续,这样在其系统里才不会有婚姻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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