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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作时伤了右手拇指和指尖,骨头被切除了5毫米,指甲完全脱落,我住院7天。然后我在家休息了23天,休息了30天。现在工资公司只支付15天的工伤工资。公司应该在休息期间支付我所有的工资吗?我该如何申请剩余的薪水?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5-21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停工留薪的时间已经过了,但是还不能够上班的话,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延期,如果延期成功的话,就会继续付工资,但大多数的停工留薪期都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
    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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