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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了,但我在被骗的钱里借了高利贷。现在公安机关还没有办理诈骗案,高利贷债权人急于求成,聘请社会收债公司到我单位闹事,但他们实际上已经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并且每天私下邀请收债公司到我单位闹事。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05-24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追债遇到恐吓威胁,建议报警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等等
  • 催收债务要注意诉讼时效。 要保证自己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间点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不能因对方口头承诺履行而忽略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确因疏忽大意而超过了诉讼时效,则应尽量想办法要求对方再次确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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