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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三年了。我已经订婚了。我没有结婚。我没有作弊。我只是喜欢其他女人。现在我提议分手。她向我索要五万分手费。我有权不给它吗

婚姻家庭 2022-05-26 10: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分手费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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