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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按一付三,合同尚未到期,但要求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如果你不想活下去,你必须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2-05-26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前还贷是指利用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在还款期限之前还贷。而提前还贷相当于违反了之前的贷款合同约定,需要收取一定违约金。因为借贷本身是市场行为,借款人与银行签定合同时,合同中对提前还贷是否收取违约金一般都是有明确的约定,是否收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发生房屋租赁违约的,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如果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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