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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处理同居夫妻一方的债务?

婚姻家庭 2022-05-28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有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所欠的债务就由个人承担,如果是双方共同的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承担债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易承认为共同债务。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身边律师朋友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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