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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班,上班的时候右骨被钢打碎了几块,医疗费是老板出来的,现在出院了,老板没有给我买保险,三四个月不能上班,还有第二次手术费,人工护理费应该怎么赔偿呢

工伤赔偿 2022-05-29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二次手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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