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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作时间摔倒了。现在医生说我必须卧床三个月。我能向老板要求赔偿损失的工作吗?延期费是根据以前工作的工资计算的还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赔偿 2022-05-29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可以按照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的,应当计入误工时间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等等
  • 工伤期间同停工留薪期一致,根据工伤需要休养的期间长短决定发放多少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休养三个月仍发放三个月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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