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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们共同向该女子的父母借款6万元。有离婚的打算。该男子提出离婚,但该男子无法偿还债务。这名男子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一栋大楼,无法偿还

婚姻家庭 2022-05-30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 婚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清偿。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共有财产归各方所有的,双方应当约定清偿共有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意向声明所产生的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随后批准一对夫妻。
    夫妻双方都明确打算一起承担债务。人民法院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不支持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权,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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