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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半个月前打架了 是别人先打的,我还手

损害赔偿 2022-05-31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中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再还手的这种情况属于互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还手打伤别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不管是谁先动手,若是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双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责刑事责任。
    2、若一方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实施更加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手方实施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此时还手一方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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