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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的扫帚先打了我一下,把我弄伤了。我用烟灰缸打了她,但没有打她。这是自卫吗?另一方根据法律是否负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6-01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 被打还手属于正当自卫,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否则就是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   第一,处理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第
    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举证人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第
    三、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具有故意或者不可抗力侵权人才不承担责任,比如说高空作业导致他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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