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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8%,但公司已连续五年亏损,未分配股利。你能提出股东股份回购请求的异议吗?

股权转让 2022-06-04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保护有限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 实施股权回购请求权有严格条件限制,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才能够履行或者采用这种股权回购,并且股东会在该股东反对票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有效的决议,该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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