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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我持B2驾照在高速公路的慢车道上驾驶拖车。当我被后面的车撞到时,后面的车没有刹车痕迹。该司机血液中含有197种酒精,属于酒后驾驶。事故导致后车的一名副驾驶当场死亡。在这次事故中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2-06-04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停靠路边的车辆突然打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停车开门的司机是需要承担全责的,作为正常行驶的受害人一方,是不可能推断该车的车门什么时间打开,而作为司机是在打开车门的时候需要向后观望,确定没有行人后才可以开门
  • 醉酒驾驶事故中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赔偿后有权向醉酒驾驶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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