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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赔偿金已与双方家属协商,并已支付。当事人家属再次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金。既然保险公司向我索赔,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06-05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的范围不限于抢救费用,还应包括除财产损失外的其他损失。保险公司的追偿权,除需要满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三种情况,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之外,其追偿的范围也应限于责任自负、公平合理的司法理念
  •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如果有如下情形,受害人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对于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的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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