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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追尾三轮电动车,我是受害者的家人。这次事故导致我母亲小腿骨折,腹部多处软骨挫伤。我母亲出院后,我与宝马车主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宝马车主应全权负责出院后一个月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和误工费。现在,宝马车主必须从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用中扣除3000元,然后才能签约保险公司赔偿这些费用。他们还说,我们不签字就拿不到钱。我该怎么办?如果你想起诉,你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 2022-06-16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险赔偿误工费,但只限于车险规定的保额内。交通事故中产生的整容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赔偿项目保险公司都可以赔偿。所有的赔偿项目整体计算下来可能会超出车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所以自己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误工费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造成对方误工损失的则需要赔偿误工费,有关营养费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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