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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认定为7级残疾,因工伤导致手指截肢。我有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已由公司支付。我的工资是五千元。如果我想和公司私下谈谈,老板应该付多少钱?私营企业。

工伤赔偿 2022-06-19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 是否为国有企业回购其股权
  • 凡是被认定工伤后,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职工被鉴定伤残后,享受的补助项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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