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对不起,我有一张4000元的借条,是2010年的。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如果我起诉另一方,我可以要求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22-06-1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中未约定利息,不能要求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又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从催告之日的第二天开始,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 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