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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优先购买权不能因自身原因行使

公司成立 2022-06-28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必须在知道拟转让股权的通知后一定时间内及时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有义务通知其他股东,且须把转让的具体条件,即金额、付款方式等告知其他股东,因为他们需要以同等条件才可以优先购买
  • 首先,从法律规定看,《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并未禁止股东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法无禁止,便可行。其次,从立法本意看,《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有以下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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