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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从手机上借了800元钱。我忘了今年到我家要花1700元。这是高利贷吗?我可以不偿还吗?多少钱?

债权债务 2022-06-28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此时高利放贷就由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责任。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则属于民事问题;如果约定的利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利率,则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由民事转为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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