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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施工现场的一名小工人,在施工现场行走时摔倒了。我的残疾等级为9级。我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现在我需要赔偿。根据法律我应该付多少钱?

损害赔偿 2022-06-30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伤残的,应赔偿的范围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凡是被认定工伤后,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职工被鉴定伤残后,享受的补助项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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