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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5岁男子在车祸中受伤。他的脚受伤了,骨头也有轻微损伤。目前,对方要求赔偿护理费10000元。此外,还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国家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2-07-01 0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骨折等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伤害行为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交通事故伤人对方留有后遗症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是交警部门进行判断,是否确实需要接受后续治疗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赔偿标准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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