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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吃晚饭。他们都喝葡萄酒,但我没有。我建议他们少喝点。他们没有听。晚饭后,我回去了。他们又去KTV唱歌喝酒了。其中一人晚上从大楼上摔下来死亡。你想让我承担责任吗?多少

损害赔偿 2022-07-04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喝酒后,其中一人死亡的,大多数情况之下应当由饮酒人自行自负损失。但是,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存在强迫劝酒、明知受害人不能饮酒却劝其饮酒、没有把喝醉的人安全送回家等情节的,则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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