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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外受伤,失去了医疗费用,但我买了意外保险。我应该把保险金给另一方吗

保险纠纷 2022-07-05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 意外保险是指当受保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会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给受保人。那么受保人发生意外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呢?
    1、发生意外保险以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报案是目前保险行业通行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条款的约定,投保人应及时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勘察。
    2、根据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否则会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根据《保险法解释
    (三)》第20条规定:“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就医的除外。”
    3、准备意外保险理赔的相关材料。
    4、提交资料以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可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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