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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建筑工地工作。当我踏上工作中教给我的石头时,我摔倒受伤了,我的大腿被地上突出的钢筋刺穿了。现在我已经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了。但建筑工地的业主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7-14 17: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既然是在工地干活受伤,自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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