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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们,我昨晚出了事故。我晚上受伤了。我8点多去医院缝针。医院停车场挂着一辆车,但我挂上后,没有人发现,因为伤口在流血。然后我离开了。我没有破坏现场。为了打人,我去医院大楼登记和缝针。第二天早上,车主进行了调查和监控,在医院停车场找到了我的记录,而另一位车主找不到我。然后医院的摄像机记录了整个过程,然后报警说有人撞了我的车。另一位车主已经离开,肇事逃逸,交警找到了我的联系信息。现在保险公司说我肇事逃逸,并拒绝赔偿我,但我已经赔偿了车主的所有损失。请问律师,我还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吗?它是否属于逃跑?

交通事故 2022-07-14 1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肇事人在案发后,虽然进行报警,并留下了有效的身份信息,但并不一定就不构成逃逸。 对于肇事者离开的目的和理由,公安机关会调查肇事者离开现场的必要性。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有正当理由但是并非紧急事由,肇事者借故离开没有履行业务的,则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嫌疑,应当认定为逃逸。
    相反地,具有正当理由,并且具有离开必要性的话,比如,为了抢救伤者必须去医院、为了筹措医疗费而必须要暂时离开、人身安全受到迫害不得已而离开或者必须去医院救治而未报警等候处理的,则应当认定不构成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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