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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我是撞上电瓶车的那辆车。我是主要责任方。我是医疗费用的第二责任人。结案后,另一方提出营养费应为4000元。这合理吗?结案时,对方提出营养费应该是4000元?问我是不是我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撞上了电瓶车。我主要负责对方的次要责任。我总共看到了4万多笔医疗费用。结案时,对方是否提出营养费应为4000元,这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 2022-07-16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只要确有损失就是合理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误工费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造成对方误工损失的则需要赔偿误工费,有关营养费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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