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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了一份为期五年的租赁合同后,房主去年不想再租了。他给了我一份书面通知,要求我在两个月内搬走,但他不承认合同,并要求我在离开之前重新粉刷他的房子,直到他满意为止。然后他退还了剩余的租金。如果我不搬出去,会有什么后果?

合同纠纷 2022-07-21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的要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者由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以搬出去的。但是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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