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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入了一家公司,签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我刚工作半年,已经过了试用期。现在我提议离开,但领导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7-29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仍需法律上的帮助,建议你面谈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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