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由于子公司管理不善,我被别人骗了2000多万元。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员工每月只收到500或600元。现在我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交一分钱了,我也没有交社保金。如果我们终止劳动关系,我们该怎么办?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7-29 23: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单位不交社保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单位不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首先公司需要对所欠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