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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个叫我付钱给别人的商人。后来,付账人跑掉了。我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我必须付这笔钱吗?

损害赔偿 2022-07-30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出借银行账户,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按时还款,该笔贷款没有纠纷的话,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该笔贷款产生法律纠纷,那么就要提供贷款过账的合理理由及依据。
    有纠纷时依具体情况看是否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
    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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