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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已经三个月没有支付工资,我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吗?你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7-31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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