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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后能否支付民事诉讼律师费?你还得提前付款

诉讼 2022-08-01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 民事诉讼撤诉还要交诉讼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章规定了民事诉讼费用问题,“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即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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