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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10年7月买的车。买价是318000,今年的保单价格是266670。这辆车是在1月14日被撞的,保险公司建议报废。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交通事故 2022-08-02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保险公司给您定为报废的话,就按每月的折旧废给您算出价格,折旧废:新车购置价*(1-月数*
    0.6%),就是您直接和保险公司直接做过户手续,等于您把残值卖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卖给别人
  • 如果你购买的有车损险,首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会赔偿你正常车辆实际的折旧后的价格,赔偿后车辆的残值贵保险公司所有,如果你要车辆残值,那么保险公司会用把理赔金额减去残值的评估价格后赔偿你。其次,若交强险的范围内不足以赔偿所有损失的,若对方车主有买第三者责任险,即让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定损,一般定损的金额是根据被撞报废车辆的残值决定的。
    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带上交通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部进行理赔即可
  •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车祸车报废了保险公司赔偿车报废之前的实际价值。就是在新车购置价的基础上减去折旧金额。
    折旧计算公式:事故发生时距离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之间的月份数×折旧率×新车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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