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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我通过XX从南平发了两件货到厦门,然后一盒淡奶油被损坏,价值468元。另一方承认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为我没有为价格投保(快递员没有提醒我投保,我也不知道我必须为价格投保以进行赔偿),但索赔最多只能赔偿运费的五倍,而不是根据商品价值。因为我的货物是通过的,价值是透明的,即使如此,对方也不能根据货物的价值进行赔偿。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08-04 05: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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