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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寄给我一份合同的电子版。我把它打印出来,签名,拍照,然后发给公司里的人。然后公司将其打印出来并密封。最后,公司拍了照片并发给我。我只有带红色印章的照片。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损害赔偿 2022-08-05 16: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原件拍照具有法律效力。电子版的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还是建议妥善保管纸质文本,万一发生纠纷,电子版本不易举证,没有原件的效力强,最好保留一份原件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具体的都是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电子商务格式合同条款中有违法或不合理免除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内容的,该条款无效。
    需要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款判定生效时间,有些时候签字只是代表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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