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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未婚男子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四岁的男孩。因为那人喝醉了,开始掐我的脖子,他差点发脾气。警察劝他分手后,他的家人有点不讲理,不让我见孩子。他不让我联系那个孩子。去年11月发生的那场斗殴直到现在才让我联系上这个孩子。根据这种情况,孩子的监护权应该属于谁?

离婚 2022-08-06 16: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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