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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家公司的雇员。我以前在上海工作,现在驻扎在河南(目前在上海准备)。现在公司要求与我协商离职,但按照河南省的标准赔偿是否合理另外,我在公司工作了17年,但社保只给了我8年。你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8-16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您好,建议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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