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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离婚了。我母亲走出家门去抚养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9岁。当我母亲离开时,她写了一张便条:走出家门抚养两个孩子,并在男子情况允许时支付儿童抚养费。父亲偶尔会支付赡养费吗?离婚后20年内,子女是否有权向父亲索要家庭财产,父亲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父亲从不支付赡养费呢?请找个律师帮我解决困惑,谢谢。

离婚 2022-08-17 1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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