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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社区的主人。我半年没有交营业费,但物业公司不得不向我收取滞纳金。这样合适吗?该房地产公司没有将电梯广告费告知业主。这合法吗?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22-08-27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是要有合同依据的,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那么物业公司是有权收取的,反之则无权收取。但是滞纳金不能过高,利率超过36%的都是非法无效的
  • 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给予了明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被不少业主理解为“物管公司无权擅自收取业主滞纳金”。发改局则认为,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反映的“滞纳金”暂未列入物价部门管理范围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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