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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两岁,我不能带孩子出去工作,对方一个月只给500元的抚养费,不能维持生活,怎么办?

离婚 2022-08-30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你好 可以起诉的
  • 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索要要看当时的离婚方式: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拿着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时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金额,判决对方按时给付抚养费。
    2、如果是判决离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无经济收入或者无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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