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这仅仅是100万美元的破产费吗?欠下的项目资金怎么办?另外:我是公司的法人。我必须承担任何责任吗?我可以向其他股东索要公司欠我的钱吗?

工商事务 2022-09-02 0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等行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将对公司注销前所欠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有未清算、逾期清算、拖延清算、违法清算以及未依法清算等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清算组成员等承担赔偿责任、清偿责任或其他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