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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0年结婚。由于感情不合,我于2012年与丈夫分居。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女儿。现在我已经改名并娶了另一个,但现在我想和我的前夫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9-02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感情不和分居4年的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协议离婚这种方式离婚
  •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需要通过合法的离婚程序。在我国离婚的合法程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需再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签署《离婚协议》,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 你好,如果一方想要单方面地提起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向法院证明他们两个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达到了不可挽回的程度。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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