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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买的宅基地,三年前划定耕地不让盖房,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25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举报土地局,非法占用耕地;起诉停止侵权、赔偿
  • 按买卖合同约定处理,保持现状
  • 你好,建议通过诉讼维权
  • 因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被确认无效,那么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呢。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出卖方可以要求返还宅基地和房屋,买受方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双方还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出卖方基于土地增值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将获得补偿安置等原因,出卖方受利益驱动提起起诉。

    在合同无效的原因方面,出卖方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在合同无效的处理上,应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得的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在判决支持出卖人合同无效返还宅基地房屋的同时,按评估确定的房屋现值的70%给予买受人赔偿。

    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出卖人还应对添附的价值进行补偿。
    同时,在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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