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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三年没有登记结婚前给了十万彩礼,然后三年后分手,现在还能追回吗?

离婚 2022-09-09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关指导意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 生活中,有人会对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彩礼能不能退产生疑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在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是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是有权利要求退还彩礼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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