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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写一份婚内协议去公正,但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白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表一方的个人财产。目前还没有赠与,不排除以后会有,那如果当前写好协议拿去公正,上面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赠与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这个能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2-09-11 0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做该约定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实践中,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以下: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能约定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约定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
    并且,对房产的所有权变更要按以下处理:首先,确定结婚的双方,可以在婚前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为婚后共有
  • 赠与如果没有公证或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取消,你可以和对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变更为附条件的赠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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