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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签了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5月20日之前付给对方首付款15万。现在买房者说他房产证办不下来(是拆迁政府补偿给他的商品房,说房产证随时都能办才买的),请问这算他违约吗?合同上说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请问这算他违约吗?合同上说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

合同纠纷 2019-01-21 08: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付首付后开发商违约,按合同法处理,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合同法上所称的“定金罚则”。
      根据给付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证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为证明合同成立而交付的定金。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当事人可依意思自治设立立约定金,担保当事人未来的正式缔约行为。
    如果当事人违背承诺,拒绝订立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成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违约定金,是指当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反之,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解约定金,是以定金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条件,即交付定金的人可以抛弃定金来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本案中,原、被告口头约定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保证被告未来能够正式缔约,原告即交付被告4万元定金。
    很明显,这4万元定金应为立约定金。被告收受定金后,应当按照约定与原告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被告明确拒绝签订,由此可以认定被告构成缔约违约
  • 在商品房交易活动中,首付是购房者申请抵押贷款的初始经济条件之一。 购房者在购房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支付首期之后,房款剩余部分将由银行借款与购房者进行支付,而贷款人将按月偿还银行借款及其利息,直至全部本利清偿为止。贷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法是指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还款方式,即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月的还款额固定不变。
    等额本金法是指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每月的偿还额逐月减少。
  • 购房定金违约,需赔偿多少违约金,在购房中,关于定金违约金《合同法》确定的原则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约定违约金执行,即判令违约方向非违约方给付所约定的违约金。 2)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这是因为违约金具有损害赔偿性质,只要低于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予以弥补。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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