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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卖出已满一个月,对方一直未过户,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22-09-16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 原车主将机动车出卖给他人,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该机动车法律上的所有人,买受方是该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和实际侵权人,其应当就该机动车造成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既可向原车主、也可向车辆买受方主张权利。
    如果车辆买受方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第三人可以将原车主作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原车主亦可以在赔偿受害者后要求车辆买受方赔偿其损失
  • 一般情况下,民事侵权责任以侵害者存在过错为前提。卖车行为中,如果出售一方能够出具买卖合同,证实车辆确实已经出让,在具体的交通事故中,确认责任由车辆实际所有者承担,则出售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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