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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开的摩托车被他的朋友开了,然后出了车祸。他的朋友受伤了。我的孩子应该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2-09-19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您好,根据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
  • 先由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其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则所有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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