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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到一72岁老太,我全责,造成对方脚踝骨折,住院手术,医药费共约3万左右,我方支付了1.8万,余下实在没钱付了,找了保险公司垫付!问题是,老太家属提出家里情况特殊,老太儿子生病,平时都有老太服侍他,现在老太回家休养,脚3个月不能着地,需要我方请家政钟点工每天半天帮她搞卫生,洗衣服,烧饭(而且提出钟点工请用时间需根据老太恢复情况);费用要我方出,这要求合理吗?我方该如何做才好?如果我方出了,保险公司能报吗?

交通事故 2022-09-22 15: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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