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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每月给女方1万元生活费,共计12万,给女方购房款17万,共计29万,请问分手后能通过法律要回吗??需要什么条件要回?

婚姻家庭 2022-09-25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离婚能否要回彩礼要看情况,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订婚彩礼要回必须符合法定的要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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